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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种特色优质农产品”评选方案首届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 “百种特色优质农产品”评选方案
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展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辉煌成就,集中探讨乡村产业振兴、脱贫攻坚与小康社会实现的具体路径,由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发起,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定于2018年9月27日-29日在湖南长沙举办首届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乡博会)。为了更好体现我国农产品特色,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乡博会组委会特推出“百种特色优质农产品”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选拔一批特色、优质的农产品作为示范,促进农业品牌化发展,提升乡博会组织效果,从产业角度助推乡村振兴。
二、评选数量
评选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上的100种特色优质农产品。
三、评选标准
特色优质农产品指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优良的品质、深远的历史影响、较高社会知名度的食用农产品。 “特色”——指省、市、县培育认定的品牌农产品,或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生产、加工、特色鲜明的农产品。 “优质”——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产品:产品品质达到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通过省部级质量检测和省级以上认证的农产品;曾在市级以上机构组织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上获得奖项的产品。
符合上述特征的产品,都具备申报条件,通过好中选优,评选建立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2018年特色优质农产品目录。同时,对申报主体作如下特别要求:
1.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主体是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经营专用品牌申报主体是境内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个经营主体可申报多个品种。
四、申报材料 申报评选的特色优质农产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特色优质农产品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基地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商标注明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五、评选流程
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特色优质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的评选过程由申报、评审、公示、发布四个环节组成。 (一)申报 申报主体填报《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百种优质农特产品”评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 由组委会各相关单位组成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共同讨论确定100种特色优质农产品初步名单。 (三)公示 在乡博会网站及相关媒体对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100种特色优质农产品初步名单进行公示。 (四)发布 在乡博会上正式发布百种特色优质农产品目录,选择代表进行颁奖,并组织产品现场集中展示。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5日 联系人:陈兴 联系方式:13911990027 电子邮箱:2212086394@qq.com
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组委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 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百种优质农特产品”评选申报表 下载附件也可关注公众号进行下载 |